第197章 野路子修行_钓鱼佬德鲁伊在异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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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7章 野路子修行

  第197章野路子修行

  罗博和维克多劫持了康纳利后十五分钟,LAPD刑事组赶到,又十分钟,佛波勒接受了这一案件。

  佛波勒接收的理由很充分,一,跨州。二,恐布份子。

  佛波勒早就想搜察康纳利的‘巢穴’了,一直苦于缺乏借口。

  毕竟在资本的社会,有钱人倒究不比死老百姓。且不说政治献金和各种上流社交带来的与利益有关、盘根错节的人脉关系,单单是绿钞武装起来的律师团队,就能让佛波勒都束手束脚。

  当然,具体也分情况,要是有大佬坐镇,那就是另一说。

  佛波勒针对康纳利,目的较为纯粹,就是搞钱,非要说还有其他目的,就是跟CIA撕一下。

  虽然一个主内,一个主外,但双方不对付由来已久。

  佛波勒嫌CIA行事跋扈,揣着明白装职业病,将用在殖民地的手段用在国内。

  CIA则嫌佛波勒挡了道,地头蛇的做派十分讨厌,浑然忘了CIA也是姓阿美利加的国字头。

  这次瞄上了白手套康纳利,就是希望搞钱的同时,让CIA吃个哑巴亏。

  康纳利的那笔不记名证券消息,就是他们放出去的,然后才是掮客墨菲、向维克多介绍生意……

  不得不说,这次事件,从佛波勒的角度看,一直有些荒腔走板。

  维克多一伙,太会加戏了。一会儿专业,一会儿不专业。

  行动劫案变成命案,就很不专业。

  佛波勒一开始并没有打算明着介入,那样容易打草惊蛇,他们就是想万一出借力打力,就像黑客操纵肉机进行网络犯罪般,一步步引导着劫匪们帮他们把事办了,最后把锅一背,完美!

  结果维克多一伙表现的先蠢后聪明。

  当然,他们后来也查明了,不是维克多一伙蠢,而是詹姆斯拉胯。

  维克多一伙儿作为积年老劫匪,业务水平还是挺牛哔的,计划得宜且灵活知变通,反刑侦、反追踪能力强,执行力上也没毛病,每个角色都能将自己的那份活儿保质保量的完成,甚至还有所超越。

  具体说两个细节。

  首先是载具,维克多小组从未在载具方面掉过链子,其盗用车辆时,连失主会在何时以何种方式报警,都能预估出来。

  并且其选择的车,总是那种不起眼,性能却十分好的,

  再说时间观念,维克多足够权威,在行动期间,哪怕再有十秒钟就能拿到钱,只要维克多说撤,凯恩他们就会二话不说,立刻撤离。

  寻常劫匪往往一身恶习,见钱眼开,临场反目的都不罕见,更别说放弃近在咫尺的钱财。

  维克多不但有时间观念,还有重量观念。但凡认真上过几天学的都知道,那些大部头的书本,死沉死沉的,钱也一样。

  维克多团伙,就能做到为了重量不超标,放弃一部分尽在咫尺的钞票。甚至,主动放弃一些劫取现金的买卖。

  当然,魔高一尺道高一丈,佛波勒作为国家级暴力机构,其成员那是非常自信的,也确实有自信的本钱。

  所以,他们一直觉得自己Hold住。

  尤其是詹姆斯被他们控制之后,自认为是彻底捏住了维克多团伙的蛋蛋。毕竟身份都已经暴露了,人物侧写不断完善中。可以说,在佛波勒一流的情报支援的运作下,特工们很快就会比维克多他们自己,更了解他们。

  这可不是吹牛哔,人有时候不会关注自己的一些细节,也就不会察觉自身的一些选择,其实是符合某种逻辑,有迹可循的。

  而佛波勒情报这等专业机构,以科学的缜密较真态度去研究一个人,只要时间和资料凑手,自然是将之底裤级的成色都能扒个干净。

  结果,出了罗博这个变数。

  当罗博和维克多化妆为一对母子,前往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时,佛波勒的资深探员刘易斯,拿着金盾大厦凶案现场的资料眉头深锁。

  性质恶劣与否,他并不关心。他入职三十年,有二十五年身处第一线,啥凶残的鸟人和惨烈的案子没遇到过?提案件性质都对他而言都显得矫情。

  可这次,是真的被震撼到了。

  他是相信自家刑侦和法医的专业性的。

  正因为如此,这份资料的内容才显得格外匪夷所思,他严重怀疑凶手是个超人!

  奥运金牌都打不出这种效果。毕竟康纳利的保镖,是职业级的,只不过是因为岁数上来了,才选择了相对没那么闹腾的安保工作。

  而且,这些人也知道暗流涌动,因此警惕性很高。

  在这样的背景下,他们面对枪手的突然袭击,反应是无可挑剔的,这一点老刑侦+法医都已经从多个细节证明了。

  甚至就连那打歪的一枪,都是因为凶手的射击,子弹动能影响到了保镖的瞄准。

  简白的说,当时的情况,保镖们没失误,总统特勤组,都未必就比之更专业,表现更好。

  也就是说,当时谁在那个位置上,都是死路一条!

  这就格外的恐布!

  那可是六个人!

  而凶手使用的加了枪口制退器的蟒蛇,也就六发子弹。

  可以说,只要有一枪失误,变数出现的可能性都会几何倍数增加。

  而凶手一枪都没走空。

  金盾大厦的一楼大厅是监控的,虽然角度问题,效果不是很好,但仍旧能从凶手的肢体语言,感受到对方的自信和从容。

  那是真的牛哔,就是确信一枪一个没跑,就是确信从容上弹,都足以应付当时的情况,包括大厦的安保等等。

  神乎其神的枪法+极其强大的心态,再加上堪称无法无天的表现,也难怪佛波勒说此人是恐布份子,LAPD重案组的人屁都没多放一个,就将这烫手山芋直接移交了调查权限。

  可以说,追猎这样的凶手,必然会有执法人员殉职,就看能不能少死一点。

  事情咋就变成了这个样子?

  闹得太大,影响太过恶劣,媒体舆论关注度太高,初衷反而不容易实现了。

  要是这种情况下搞康纳利,怕是很多人会说佛波勒不务正业,放着穷凶极恶的杀人犯不去追捕,可劲的挑受害者的不是。

  当然,佛波勒也不怵这种情况,如何玩弄舆论,佛波勒那也是专业级的。

  这个时代也不比25年后的自媒体时代,信息传递没那么发达。

  这意味着捂盖子是能做到的,只不过需要调动不少资源,可谓成本激增。

  刘易斯现在头疼的,就是一时竟然找不到合适的办案人。

  更具体些说,他找不到那个能Hold住此等凶人的专业团队。

  而这意味着,情况大概率会进一步失控。

  怎么办?

 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,最新的坏消息送到他面前——三个行动小组,都没能及时将康纳利抓到手里,而是让其与法务团队汇合,还聚集了一帮媒体,记录下苦主惨象,大打同情牌。

  当天夜里,已然来在灯塔国中部的罗博和维克多,通过汽车旅馆的电台新闻,看到了康纳利的表演。

  维克多嘲讽:“这家伙不去拍电影,真是浪费才能。”

  罗博笑笑,没说什么。

  按理说应该将康纳利嘎了,以祭奠肖恩一家的。

  之前的刑讯已经确认,确实是这家伙买凶杀人,具体操办者是毒枭。有钱能使磨推鬼,每年大量非法进入灯塔国的墨裔,可不是所有人都安着挣牛马钱、过老实日子的心思。

  又或者说,很多墨裔是怀揣梦想来灯塔国的,但呆了一段时间后,梦想就破灭了。落差感非常的强烈,这个时候是很容易被诱惑堕落的。

  说的难听点,就老墨那社会环境,少年轻狂≈帮派生涯,走灰线而来的润人,大多数有蛊惑前科,走上犯罪道路远比走正道概率高。

  当然也不光是墨裔,南美国家几乎就没个安生的,

  也正因为如此,亡命徒其实不缺的,只要情报到位,血气上涌的蟊贼也能干饭老手,在江湖上扬名立万。

  所以,真要找元凶,一个是康纳利,一个是毒枭,都是死有余辜。

  但罗博要的更多,因此他暂时放康纳利一码,让其吸引眼球,以方便他做正事。

  用维克多的话说,就是跟死神跳舞。

  他要搞佛波勒。没十年脑血栓,不会定下这么疯狂的目标。

  罗博却觉得成功的可能性很高。

  灯塔国号称本土从未发生外敌入侵战争,而这么多年来,也确实是只有他们欺负人,鲜有人能欺负他们。

  罗博觉得其认知上有所松懈,而这就是机会。

  当然,机会在那里,抓住需本事,不是谁都能行的。

  他觉得自己没问题。

  他也极度想让这帮装备至上论的人领教一下,什么叫人才是最终决定因素。

  第二天上午,罗博在丹佛市,与维克多分道扬镳。

  一方面,罗博认为两人在一起,更容易被佛波勒发现和抓捕。

  料敌从宽,他现在就当佛波勒已经确认金盾大厦枪击事件的凶手是他,维克多也被牵连而遭到通缉。

  在这样的背景下,分头行动更稳妥。

  另一方面,维克多有些事务要处理。具体些说,维克多仍旧负责后勤,包括搞事后如何撤离,关键是新的身份,整形易容的需求。

  面对佛波勒的追捕,这两个方面的问题若是不能解决,被逼到山穷水尽将只是时间问题。

  必须说,在具体操作这一块儿,罗博和维克多起了争执。

  简单的说,罗博的意思是,走到这一步,除了彼此,谁都已经不可信,什么好友、妻儿,其旁边都可能站着佛波勒,软硬兼施令其配合演戏。

  而维克多却认为,道上还是有讲究人的。

  也即是说,他打算依靠一些可靠的人,解决新身份,整容等问题。

  罗博也没有深劝,各行其是便好,反正他的相关觉悟事到位的,对维克多并没有多少依赖心。

  就连两人越好的BP机暗号,以及去华盛顿之后的接头暗号,他都防了不止一手,甚至没打算用。

  跟维克多分开后,罗博没有急着上路,他仗着身手了得,向棒子电影{空房间}致敬。

  他倒是没有借发广告传单以确认房间空置,而就是常规的溜门撬锁,进去后拿些吃食、衣物,离开时房间内部都不会被翻乱,即便主人回来,也很难及时发现遭了贼。

  等到了夜晚,就选择那些挂牌出售的房子住一宿,反正营帐、睡袋啥的他都自己备着,也不费多大劲。

  之所以在丹佛逗留,是因为随着他的金手指实践,自信进一步提升,对身体的影响也在加大,脱胎换骨持续中。

  传说中的洗筋伐髓,一次性排废,就宛如新生,他这个不是,他这个就像是加速度生长般,是一轮轮的代谢淘汰。

  那些被淘汰掉的,甚至有可能是不久前才新换的。

  罗博也没去深究这算不算正常。

  他更多的是让自己坚信,一切以他的实际情况为基准,而不是某些成规教条,更不应该去信传说轶闻。

  毕竟真实走在超凡进化道路上的是他,而那些传说的缔造者,基本都是靠脑洞和意淫。

  在丹佛停留了四天,他的外形在加速度的异变过程中,有了明显的变化,个头从原本的接近一米九,降到了182CM。

  脑袋也变小了,这一点可以通过头围的变化确定。

  骨架却是较之过去更宽大以及坚固。

  脚大了一号,体重上升到两百一十多磅,但看起来却比过去消瘦不少。

  脸型也变了,以前两腮很明显,有些像罗伯特·帕丁森那样的五方脸,现在虽然没变成锥子脸,但棱角没那么明显了。

  还有就是中年裘德洛般岌岌可危的发际线回归了,且由微卷变成了直发,根根飒爽。

  总而言之,罗博自己都能感到自己再向着‘美型’转变。

  这不是他刻意再调整,而是自然而然的改变。

  当然,他承认潜意识中,是由向美好形体、英俊样貌追求的强烈意愿的,并且也有着相应的喜好标准。

  而从目前的变化来看,貌似确实受到了一定的影响。

  他自己认为,这差不多就是仙侠小说中筑基修士调整形体的现实版,可惜他没有高明的修行法,完全就是靠着强大的精神力,影响躯壳,继而产生的利好变化。

  他变得更帅了,也更致命了,给他两秒的蓄力时间,他甚至能原地跳起三米多高,这明显已经越过了人类的极限,至少明面上没有人能做到这一步。

  但这也不全是利好,比如他就得花费大量的时间,去适应这种新变化,否则反而会因为灵肉不匹配,而令这有利变化成为负累。

  他见自己在高速成长的道路上飞奔,自然不舍得就此中断。

  他知道实力才是嚣张的本钱,而由于他是野路子,是不可能一直在这种快车道中驰骋的。

  所以既然状态在,那就紧紧抓住。

  与之相比,其他的搞事计划啥的,都算不得什么。

  于是他在跟维克多的定期通话中简单言明原因,并表示维克多大可以潜伏一段时间,同时花更多的时间,更稳妥的办法来筹备新行动。

  之后,罗博向{越狱}中的小偷大卫·阿波斯基致敬。这位绰号墙头草的蟊贼,靠着一张小帅容貌,跟一名找伴儿‘自驾游’的女大学生搭上线,虽然最终结果并不好,但罗博觉得创意思路很不错。

  而且罗博对自己有自信,不会因为素养不足,以及容貌问题而令搭伙人起疑。

  当然,他选择的目标,并非是车伴儿,而是跋涉爱好者,驴友。

  他现在并不赶时间,反倒需要大量的运动,来适应躯壳的变化。

  因此他觉得,混迹于一帮驴友中,是个好主意。

  就像后世网上的那个梗:欧美人少,是有原因的。

  灯塔国还真就不缺户外爱好者,乃至喜欢极限运动的人。

  于是,罗博靠着年轻俊朗的外形,自信昂扬的气质、不算差的谈吐、以及大方肯花钱的做派,很快就加入到一支跋涉爱好者中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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